2009年7月20日 星期一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支援系統介紹與IEP介紹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 專業支援教師 廖芳玫

支援系統介紹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的組織與任務

1.研究推廣組-鑑定安置

2.輔導服務組-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

3.鑑定組別-視覺障礙

•聽覺障礙

•語言障礙

•肢體障礙、身體病弱

•心智障礙-自閉症(亞斯伯格)、智能障礙、

•學習障礙與嚴重情緒障礙(學情障)

鑑定安置會議次數

障礙類別5月中12月上旬

視障類 ˇ   ×

聽語障類 ˇ   ×

肢病障類 ˇ   ×

智障類 ˇ   ˇ

自閉症類 ˇ   ˇ


學情障類 ˇ   ˇ



鑑定工作 時程

鑑定安置說明會與轉銜知能研習(特教組長參加)1月

國小應屆畢業班教師或家長提出申請1~3月

國小準備相關資料與測驗3月

國小彙整資料送至學區國中(第一志願的特教班)3月

國中老師鑑定工作施測研習3月

國中老師至國小施測與入班觀察3月中

1.國中端將提報學生填寫入特教通報系統並填寫鑑定摘要表

2.鑑定種子教師填寫意見欄

3.學區國中將資料送交承辦國中4月

複審會議(複審與轉介)4月底

鑑定安置會議5月初

各類組聯合檢討會9月

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安置

舊生5月

新生8月

在校生鑑定安置(僅心智障礙類組)10~12月




鑑定結果

一.特教身份確認

二.教育安置

三.特殊需求

四.相關專業服務

五.特殊考場需求



特教身份確認

一.確認身心障礙:學校優先主動提供特殊教育服務

二.疑似身心障礙:仍屬接受特教服務之資格,

學校應持續觀察並視個案狀況及師資人力

主動提供特殊教育服務及諮詢輔導,

並以ㄧ年內為原則提出再鑑定。

三.非特教生:不提供特教服務



臨界智能障礙:

學校視人力資源狀況可給予特教服務

教育安置

一.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

二.不分類資源班

三.特教班:

必要時可配合資源班級普通班進行融合學習,


行政方面學校應提供必要之配合協助


四.特殊教育學校

五.在家教育



特殊需求

無障礙環境、錄音及報讀服務、

手語翻譯、調頻助聽器、

代抄筆記、盲用電腦、

擴視鏡、放大鏡、

點字書籍、生活協助、

復健治療、家庭支援、

家長諮詢等

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



相關專業服務

一.物理治療

二.職能治療

三.語言治療




特殊考場需求

一.現場報讀

二.延長考試時間

三.座位安排

四.教室安排

五.電腦作答



家長能做的事

鑑定前-督促學校提鑑定提供相關資料

鑑定時-相信專業。必要時參與

鑑定後-暸解相關福利、關心安置、關心IEP



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92年成立

一.接個案

二.情緒及行為問題諮詢專線

團隊工作目標

一.協助學校處理特教學生嚴重情緒及行為問題。

二.增進特教教師處理特教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之專業能力。

專業支援團隊人員與組成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行政人員

二、專業支援教師

(ㄧ)編制內教師 (二)借調教師


三、督導

(一)專業督導 (二)小組督導

四、相關支援

(ㄧ)特約醫師 (二)教育局



受理轉介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及幼稚園之

具有嚴重情緒及行為問題之特教學生(含疑似)

經學校輔導無顯著成效為原則,

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經縣市鑑輔會鑑定為特教生

2. 經鑑輔會鑑定為疑似特教學生

3. 尚未經過鑑定,但家長同意提報鑑定並簽具同意書

4. 學前階段個案須取得兒童心智科診斷證明書



轉介程序

申請及轉介:

由個案所屬學校老師或特教組長填寫轉介申請表,


經特教組向東區特教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二、轉介方式:

1.線上轉介:開啟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網頁

(http://www.terc.tp.edu.tw/)填寫

「情緒行為專業轉介申請」轉介表上傳。


2.紙本傳遞:將填好的表格印出,請相關人員簽章,

以聯絡箱(173)送至東區特教資源中心輔導服務組。

3.等待專業支援教師的聯繫。



服務階段

一.評估

二.介入

三.追蹤

四.結案



特教生情緒行為問題諮詢專線

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4:30~16:30

諮詢內容重點包括:

教學輔導、班級管理、情緒行為、人際互動、親師關係、

教養態度等相關議題。

諮詢專線: 02-27320608

(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 2732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