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特教資源中心支援系統介紹與IEP介紹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 專業支援教師 廖芳玫
支援系統介紹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的組織與任務
1.研究推廣組-鑑定安置
2.輔導服務組-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
3.鑑定組別-視覺障礙
•聽覺障礙
•語言障礙
•肢體障礙、身體病弱
•心智障礙-自閉症(亞斯伯格)、智能障礙、
•學習障礙與嚴重情緒障礙(學情障)
鑑定安置會議次數
障礙類別5月中12月上旬
視障類 ˇ ×
聽語障類 ˇ ×
肢病障類 ˇ ×
智障類 ˇ ˇ
自閉症類 ˇ ˇ
學情障類 ˇ ˇ
鑑定工作 時程
鑑定安置說明會與轉銜知能研習(特教組長參加)1月
國小應屆畢業班教師或家長提出申請1~3月
國小準備相關資料與測驗3月
國小彙整資料送至學區國中(第一志願的特教班)3月
國中老師鑑定工作施測研習3月
國中老師至國小施測與入班觀察3月中
1.國中端將提報學生填寫入特教通報系統並填寫鑑定摘要表
2.鑑定種子教師填寫意見欄
3.學區國中將資料送交承辦國中4月
複審會議(複審與轉介)4月底
鑑定安置會議5月初
各類組聯合檢討會9月
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安置
舊生5月
新生8月
在校生鑑定安置(僅心智障礙類組)10~12月
鑑定結果
一.特教身份確認
二.教育安置
三.特殊需求
四.相關專業服務
五.特殊考場需求
特教身份確認
一.確認身心障礙:學校優先主動提供特殊教育服務
二.疑似身心障礙:仍屬接受特教服務之資格,
學校應持續觀察並視個案狀況及師資人力
主動提供特殊教育服務及諮詢輔導,
並以ㄧ年內為原則提出再鑑定。
三.非特教生:不提供特教服務
臨界智能障礙:
學校視人力資源狀況可給予特教服務
教育安置
一.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
二.不分類資源班
三.特教班:
必要時可配合資源班級普通班進行融合學習,
行政方面學校應提供必要之配合協助
四.特殊教育學校
五.在家教育
特殊需求
無障礙環境、錄音及報讀服務、
手語翻譯、調頻助聽器、
代抄筆記、盲用電腦、
擴視鏡、放大鏡、
點字書籍、生活協助、
復健治療、家庭支援、
家長諮詢等
必要之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
相關專業服務
一.物理治療
二.職能治療
三.語言治療
特殊考場需求
一.現場報讀
二.延長考試時間
三.座位安排
四.教室安排
五.電腦作答
家長能做的事
鑑定前-督促學校提鑑定提供相關資料
鑑定時-相信專業。必要時參與
鑑定後-暸解相關福利、關心安置、關心IEP
情緒及行為問題專業支援團隊-92年成立
一.接個案
二.情緒及行為問題諮詢專線
團隊工作目標
一.協助學校處理特教學生嚴重情緒及行為問題。
二.增進特教教師處理特教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之專業能力。
專業支援團隊人員與組成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行政人員
二、專業支援教師
(ㄧ)編制內教師 (二)借調教師
三、督導
(一)專業督導 (二)小組督導
四、相關支援
(ㄧ)特約醫師 (二)教育局
受理轉介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及幼稚園之
具有嚴重情緒及行為問題之特教學生(含疑似)
經學校輔導無顯著成效為原則,
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經縣市鑑輔會鑑定為特教生
2. 經鑑輔會鑑定為疑似特教學生
3. 尚未經過鑑定,但家長同意提報鑑定並簽具同意書
4. 學前階段個案須取得兒童心智科診斷證明書
轉介程序
申請及轉介:
由個案所屬學校老師或特教組長填寫轉介申請表,
經特教組向東區特教資源中心提出申請。
二、轉介方式:
1.線上轉介:開啟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網頁
(http://www.terc.tp.edu.tw/)填寫
「情緒行為專業轉介申請」轉介表上傳。
2.紙本傳遞:將填好的表格印出,請相關人員簽章,
以聯絡箱(173)送至東區特教資源中心輔導服務組。
3.等待專業支援教師的聯繫。
服務階段
一.評估
二.介入
三.追蹤
四.結案
特教生情緒行為問題諮詢專線
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4:30~16:30
諮詢內容重點包括:
教學輔導、班級管理、情緒行為、人際互動、親師關係、
教養態度等相關議題。
諮詢專線: 02-27320608
(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 2732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