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面對融合教育的特殊孩子



融合教育的特殊孩子不是客人
文/張夫美
「迪迪會念課文,也很會寫字,
但迪迪在資源班與生活教育中會走丟。」
迪迪會認很多字,但迪迪在排隊行進時會跟不上隊伍。
他手腳是靈活的,但行動是被動的。


「小薰是普通班小朋友,到特教班上課輔,
不會自行從廁所走回生活教室,吃完飯不會自己收拾餐桌,
吃飯時會喃喃自語的念著媽媽,十分無助的樣子。」
趁著職能治療師到校服務時,
和他討論這兩個普通班來的小孩,
怎麼會比中度智障孩子的生活功能還差。

治療師第一個反應就說:
「因為他們是客人,普通班的師生將他當成客人般照顧,
處處有人協助,筆掉了有人撿,聯絡簿有人抄,上廁所有人帶,
他會的只是跟著大夥兒念書、寫字,
其餘用心思處理生活能力都要由別人代勞,
所以他已當了兩年的客人,一切宛如新生。」


一切宛如新生,真是令人心驚,沒有生活能力,
讀、寫、算代表的又是什麼?
能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首要的是能夠自我照顧,
但此時這兩個小朋友卻本末倒置,
沒有獨立的生活自理能力,
反而能夠讀、寫、算。這是哪裡出了問題?
父母親真的只要會讀書的表象即可?
那孩子的未來在哪裡?
一切只能依賴他人過活,沒有了協助時,什麼都做不了?
杜威說的「教育即生活」,成了最大的諷刺。


筆者認為融合教育中的特殊兒童應該要做到下列幾點:
(1)沒有被服務的特權,才能長大。
(2)父母親要正視生活自理能力的重要性。
(3)班上的同儕是友伴,不是助手。
(4)班上的老師可以給他一個小小的服務職位,
如收本子或照顧魚缸,使他感覺自己是個有用的人。
(5)發掘特殊兒童可表揚的小小事跡。
(6)鼓勵就讀普通班的特殊小朋友和家長在課業輔導時間回到特教班,
了解孩子除了讀寫算以外,生活自理的重要性。
(7)邀請就讀普通班的特殊兒童家長參與相關的親子講座。
(8)邀請就讀普通班的特殊兒童家長加入特教班愛心媽媽,
服務他人小孩,順便檢核自己孩子成長。
(9)在適當的時機做教育評估,找尋最適當的教學內容,
以免錯過孩子的學習關鍵期,
讓孩子喪失自信,易演變成情緒問題。

(10)建立正確的學習態度,而不再以「讀書」為取向,
讓孩子成為一輩子的客人。

融合教育是近幾年來的主流,
尤其學前教育的融合
對於特殊兒童與普通兒童相互認識、學習與相處,
提供了一個無私、無距離的空間,
對於家長與孩子更具有心靈撫慰的功能,
畢竟孩子沒有被區隔就是一種希望,期許長大會更好,
這就是融合教育可貴之處。


過多的選擇與特別待遇,反而使兒童未必能充分發揮潛能。
融合教育中的客人,就是一個值得令人省思的問題。
希望不管是普通班施行融合教育的師生或家長,
都能為孩子成為一個獨立生活的人做準備。

3 則留言:

  1. 身心障礙者的存在是世界各國普遍的現象,

    我們追求西方教育的成果,

    也要全盤檢討我國與先進國家在教育制度上的差異,

    在結構上和法規上進行全面調整。

    要享受優質教育的果,需先種教改之因和盡教育之責。

    特殊教育能否從此脫胎換骨,

    目前是最佳的契機,希望大家運用智慧來共同努力。



    (本文作者為聯合國選出的十二位世界模範兒童之一、

    罹患重度腦性痲痹的包錦蓉之父,

    現任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常務理事,

    台北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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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承上

    僅就個人多年來參與特教活動之感想與建議贅述如後,

    以為家長們參考並祈以眾人之智謀改善之道:

    1. 縣市政府的教育主管當局

    應推動在各行政區指定不同障礙類別的重點學校,

    希望能提供更優質的特教服務,

    讓弱勢學童有更好的學習環境。



    2. 特殊教育輔助器材如:

    點字機、調頻助聽器、輪椅、特殊電腦等,

    調配權應集中於各行政區的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相關支持服務要以個案為對象,

    並以外加的方式提供給學童就讀學校,

    將有限的特教經費集中管理與運用,發揮最大效益。



    3. 特殊教育的專業團隊中,應增加「學校心理師」的參與,

    每週到各校提供至少半天的專業服務,

    以解決校園中日益嚴重的心理與情緒問題。



    4. 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是為學童量身打造的教育方案,

    因此新入學及首次通過鑑定之學生,

    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而對於已在學之身心障礙學生,

    學校應於上一學期結束前訂定,

    並在與其銜接的下一學期開學後立即實施,

    且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較為妥善。



    5.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第十八條所稱,

    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專業團隊」,

    是法律上賦予身心障礙學生的權益。

    然而各校根本無能力也無經費去組成,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也未整合各類相關的專業人士來協助學校,

    良法美意仍只是空中樓閣,身心障礙學生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事實上學校不組成前述「專業團隊」是違反特殊教育法的,

    不僅易引起班級導師與資源班特教老師間的爭執,

    更妨害了身心障礙學生的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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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6. 「融合教育」是國內外特殊教育專家所提倡的,

    應謀以最有效的方式提升一般教師的特教知能,

    而非讓少數的特教老師以「單打獨鬥」的方式提供特教服務,

    以至於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中既不能融合也沒有受到適性的教育。

    7. 教育局應推廣融合運動(Unify Sports)的精神,

    要求學校在今後舉辦的才藝競賽活動中,

    規劃身心障礙學生組及融合運動組,

    讓這群躲在角落中的折翼天使,

    有站出來參與演出的機會。



    8. 校園的無障礙空間,不應只是表面硬體的改善,

    身心障礙學生更需要的是軟體教學內容與受教權益的無障礙。

    在班級經營上,

    身心障礙學生仍有如ET(外星人)般的被視為異類,

    孤獨無奈而無法融入同學的交誼之中,

    這是非常嚴重的現象。

    如果老師不能妥善處理,

    將會使身心障礙學生回歸主流教育的目的,得到反效果。



    9. 對身心障礙學生,學校的成績評量方式應有更大的彈性,

    避免打擊身心障礙學生的自信心與學習興趣。

    身心障礙學生的升學是用加額錄取的特殊管道,

    並不影響一般正常學生的升學權益,無需過於計較。



    10. 目前特殊教育的法規,尚不足以有效解決各種問題,

    除了個案資料管理資訊化外,

    設立身心障礙學生與家長的「單一窗口服務」

    以及建構弱勢族群終身學習的社會,

    都是政府未來應優先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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