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導師、生活教育組與輔導組
Jan老師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林千惠教授指出,
在融合教育情境中課程與教學的重要議題包括:
(1) 學生現況能力與需求的評估。
(2) 適性課程的規劃與調整。
(3) IEP的設計、執行與檢討。
(4) 有效教學策略的運用。
(5) 適應行為與常規輔導。
(6) 相關專業服務的提供。
我覺得這六大向度
不只是適用於普通班學習障礙或智能障礙的學生,
也同時適用於資源班和特教班的學生,
特別是可以作為
資源班老師和特教班老師在課程與教學上的檢核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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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特別是
「有效教學策略的運用」、
「適應行為與常規輔導」、
「相關專業服務的提供」
等三個向度常常被特教老師所忽視,
甚且當學生的行為出現問題轉介到導師這邊的時候,
導師也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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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實上在「學生現況能力與需求的評估」時,
就應該納入上述三個向度,
這樣才算是完整的掌握了學生的學習狀況、
行為問題與特殊需求,
否則「IEP的設計、執行與檢討」將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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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當學生在資源班或特教班的課程上出現行為問題的時候,
任課教師不管身分為何,站在第一線的教育現場上,
必須先善盡職責的針對行為問題予以處理,
然後再轉介給導師知悉並銜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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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導師必須對學生的行為問題擬出輔導策略,
而不是一眛的把問題丟給生活教育組或輔導組,
就算是要轉介給生活教育組或輔導組,
導師這邊也必須先清楚的知道:
1. 針對學生的行為問題,你做了那些努力?
2. 你的輔導策略與輔導方法是什麼?
3. 有沒有輔導記錄?
4. 學生在你的輔導之後,錯誤行為有沒有改善?
5. 沒有改善的原因是什麼?
6. 你覺得轉介生活教育組或輔導組的目的是什麼?
7. 你的轉介準備工作做了嗎?
例如記過要由導師填寫獎懲表單再送出,你準備好了嗎?
例如輔導室接案要填寫轉介表,你準備好了嗎?
8. 轉介後又如何?轉介後導師的輔導工作就結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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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上列的自我檢核,
導師可以清楚的知道轉介後學生問題仍然回到自己的職責上,
因為轉介在本質上就是「相關專業服務的提供」,
誠如林千惠教授所言,
當普通班學生進入資源班後,就歸資源班老師輔導,
而全時制安置的特教班學生就更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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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就資源班和特教班而言,
當學生在課堂上出現行為問題的時候,不管轉介或不轉介,
輔導學生的職責還是在特教老師身上,任課教師如是,
班級導師更是責任重大。
沒有三兩三不敢上梁山,
特教老師們必須自己虛心的充實自己的特教或輔導專業能力,
因為如果連特教老師都無法輔導身心障礙的學生,
那麼你祈求沒有特教專業的--生活教育組與輔導組
來幫你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不啻是緣木求魚嗎?
http://www.wretch.cc/blog/jan709/1587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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