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導師、生活教育組與輔導組




Jan老師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林千惠教授指出,

在融合教育情境中課程與教學的重要議題包括:

(1) 學生現況能力與需求的評估。

(2) 適性課程的規劃與調整。

(3) IEP的設計、執行與檢討。

(4) 有效教學策略的運用。

(5) 適應行為與常規輔導。

(6) 相關專業服務的提供。



我覺得這六大向度

不只是適用於普通班學習障礙或智能障礙的學生,


也同時適用於資源班和特教班的學生,

特別是可以作為

資源班老師和特教班老師在課程與教學上的檢核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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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中,特別是

「有效教學策略的運用」、

「適應行為與常規輔導」


「相關專業服務的提供」

等三個向度常常被特教老師所忽視,


甚且當學生的行為出現問題轉介到導師這邊的時候,

導師也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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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實上在「學生現況能力與需求的評估」時,

就應該納入上述三個向度,

這樣才算是完整的掌握了學生的學習狀況、

行為問題與特殊需求,

否則「IEP的設計、執行與檢討」將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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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當學生在資源班或特教班的課程上出現行為問題的時候,

任課教師不管身分為何,站在第一線的教育現場上,

必須先善盡職責的針對行為問題予以處理,

然後再轉介給導師知悉並銜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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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導師必須對學生的行為問題擬出輔導策略,

而不是一眛的把問題丟給生活教育組或輔導組,

就算是要轉介給生活教育組或輔導組,

導師這邊也必須先清楚的知道:

1. 針對學生的行為問題,你做了那些努力?

2. 你的輔導策略與輔導方法是什麼?

3. 有沒有輔導記錄?

4. 學生在你的輔導之後,錯誤行為有沒有改善?

5. 沒有改善的原因是什麼?

6. 你覺得轉介生活教育組或輔導組的目的是什麼?

7. 你的轉介準備工作做了嗎?

例如記過要由導師填寫獎懲表單再送出,你準備好了嗎?

例如輔導室接案要填寫轉介表,你準備好了嗎?

8. 轉介後又如何?轉介後導師的輔導工作就結束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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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上列的自我檢核,

導師可以清楚的知道轉介後學生問題仍然回到自己的職責上,

因為轉介在本質上就是「相關專業服務的提供」,

誠如林千惠教授所言,

當普通班學生進入資源班後,就歸資源班老師輔導,

而全時制安置的特教班學生就更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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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就資源班和特教班而言,

當學生在課堂上出現行為問題的時候,不管轉介或不轉介,

輔導學生的職責還是在特教老師身上,任課教師如是,

班級導師更是責任重大。



沒有三兩三不敢上梁山,

特教老師們必須自己虛心的充實自己的特教或輔導專業能力,

因為如果連特教老師都無法輔導身心障礙的學生,

那麼你祈求沒有特教專業的--生活教育組與輔導組

來幫你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不啻是緣木求魚嗎?

http://www.wretch.cc/blog/jan709/1587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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