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自閉兒IEP的需求



IEP的理念與其問題

文/國立新竹師範學院特教中心主任

李翠玲
 

 

參、法源基礎



當今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對IEP有關之規定如下:



(一) 特殊教育法第27條


「各級學校應對每位身心障礙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劃,

並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其擬定及教育安置」



(二)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8條

「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劃,

指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

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殊教育

及相關服務計畫,


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學生認能力、溝通能力、

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

健康狀、生活自理能力、

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之現況。


學生家庭狀況

學生身心障礙狀況

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

學生因問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

學生教育目標及學期教育目標。

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

學生能參與普通學校(班)之時間及項目。

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及標準。 


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

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之轉術服務內容。」



前項第十款所稱轉銜服務,


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

包括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

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劃之人員,

應包括

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相關專業人員等,

並得邀請學生參與;

必要時,學生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三)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9條

「前例個別化教育計畫」

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由特教法及其相關施行細則中

可看出IEP所含蓋之內容及其實施方式,

此法之頒佈實施主要是從八十七年度開始實施,

因此至今每一位特殊學生應有經由團隊

所加開之IEP會議之意見所擬出來之IEP,

並在學期末實施IEP檢討會議,

如果這些沒有做到,

以特教法的規定來說,就是違法了。



肆、IEP之優缺點



IEP到底有何優點?有何重要性?

而必須藉由特教法的力量來加以規範?

從學生、教師及行政單位的立場出發,

其優點有:

確保身心障礙者得到適性、個別化的服務。

促進教師有效率、有組織的教學。


因為:

可依目標進行教學,

不至雜亂無章提供每週(日)課園計畫

提供證明學生進步的證據特教績效系統的評鑑

教師及相關專業人責任之釐清教學的管理工具
整合家長、


教師及專業人員的意見與期望,不至於失之主觀。


IEP的內容至少要有三大部分

即學生基本資料

(家庭史、成長史……)、

評量診斷資料

(以了解學生學業、生活適應、情緒等等的起點行為)、

補救學習方案

(包括長短期目標、學習評量、各教學負責人、

教學資源、教學策略),

因此如果IEP中只有部份零星的資料,


則無法一窺全貌。

 

無長、短期目標、起迄日期,

或長、短期目標起迄日期不合情理:

有些IEP把短期目的期限定在兩個月或三個月,

甚至於一個學期,樣子是相當困難做形成性之評量,

無法隨時調整教學。 IEP設計應與執行配合,否則失去意義。



現今階段,

除非能找出比IEP更好的管理工具,

否則IEP仍是每位特教老師的義務,


每位特殊學生的權利。

由新竹師範學院特殊教育中心提供

15 則留言:

  1. 壹、前言



    特殊學生的個別差異大,在教學上無法像普通班一樣,

    用一樣的教材與一樣的評量標準,

    因此極須有一套方式來加以規劃與管理課程與教學,

    並隨時供老師及行政人員來評做教學效果與教學績效,

    此時「個別化教育方案」

    (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簡稱IEP)

    便擔任了此一關鍵的角色。

    IEP的產生自有如此之背景與需要,

    它是特教法及特教行政單位密要求的,

    但由於IEP的寫費時,

    一份落實的IEP也需要專業的技術,

    也因此由IEP也衛生了一些問題,

    本文及針對IEP的理念及其所產生之問題提出探討,

    並針對現有問題謀求改進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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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貳、緣起與定義



    IEP(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

    個別化育計畫/方案)到底是什麼?

    簡單的說,它就是以個別化的教學為基礎,

    為個別學生或同質學生所組成的小組所設計的孝計畫。

    它是特殊教育管理工具。



    IEP之所以會出現,仍有其歷史背景與其需求性。

    根據美國94-124公法(1975年)即「殘障兒童教育法案」,

    其為確保障礙兒童接受適當教育,

    因此在此法案中即特別規範個別化教育計劃之實施與落實。

    此法案規定美國三至二十一歲的殘障者應提供免費之公教育,

    亦即在最少限制的環境下受,並對鑑定後之特殊兒童,

    在鑑定後之三十天內

    設一由行政人員、教師、父母或監護人所組成之委員會,

    共同研擬IEP,經家長同意簽字後,

    並需至少一年檢查一之,必要時亦可修正。

    此一法案經三年準備工作後,

    在1978年正式實施時,

    已有95%接受特之殘學生有IEP(吳武典,民76)。



    IEP立意良好,因此廣為各國實施特殊教育所採用,

    我國因在第一次所制定之特殊教育法(民73)中

    並未強制學校老師為特殊兒童制定Iep,

    但特殊孝專家仍積極呼籲使,

    故仍受到部分教育行政當局與實務工作者的重視,

    常列為評鑑教學績效的項目之一。

    但其推廣效果十分有限,

    教育曾於民國八十三年進行調查我國實施IEP之情形,

    結果發現,社福機構孝使率較高,

    而國小及國中教師約有一半在使用,

    各位使IEP之教師,

    在一、二學期後即放棄使用者佔用77.5%,

    剩下所使之IEP是否合手IEP之精神與要素者,

    也是一大問題。

    在此等狀況之下,

    於是促成特殊赴育法(民86)、

    特教法施行細則(民87)第二次修訂時,

    則將IEP列為強制項目,

    即對每一位接受特教服務之學生,

    其教師皆應為其設計IEP,

    否則即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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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IEP是一個和學校溝通的機會

    我會鼓勵家長們請學校開會

    1.這是特教法的規定

    2.這是孩子的權利

    其實這不只是保障孩子

    也是協助老師如何面對和處理孩子的問題

    讓孩子能在學校順利完成學業

    難道我們家長只能隨時待命

    等候學校隨叫隨到嗎?

    沒有人應該是~肉票~

    沒有as的孩子是不需要幫忙的

    如果真的讓地方教育主管單位認為

    ~as孩子都沒有問題.而取消孩子們的福利~

    大家可以接受嗎?



    我不會和學校對立就如同學校也不會和家長們對立

    但是學校對學生該盡的責任就不得拒絕

    如果家長自己覺得和學校溝通會"害怕.擔心"

    那孩子出事.就怨不了旁人

    我真的不明白一定要孩子出狀況才處理嗎?



    有學校輔導.特教非常不有善的勸告家長

    ~不開IEP.或用個案會議取代~

    又解決不了孩子的問題

    真的拜託學校主管單位

    最起碼為了孩子和帶孩子很辛苦的老師

    向東區特教提報請求人力協助吧



    該為孩子爭取的要去談

    否則淪為只能抱怨一切於事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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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請教

    我兒子目前唸公幼普通班,今年即將入小學

    是AS但沒有領手冊

    因為他屬於邊緣的孩子

    不容易被察覺有問題

    要請教的是~

    是否領有手冊才能申請IEP?

    我要怎麼告訴老師孩子雖然沒有領手冊但是需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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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只要有醫師証明

    請學校申請鑑定安置

    只要是身心障礙生就要開I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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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Cynthia

    我想你應該去問小學那邊的輔導處 或特教組看看該校的組織是否有人可以為孩子服務(特

    教人員).問問特教老師他們需要什麼樣的證明文件才能確保孩子的特教資格.

    我當初我連什麼也不懂,沒聽過 AS ,只因孩子學習特殊,想拿張醫師的信給老師參考 請老

    師高抬貴手不要為難孩子. 信轉到特教老師手上他幫我們申請鑑定安置,同時我們又看了

    第二個 醫生確診AS,醫生也很好,要我們回學校問問需要何種文件才能確保孩子的特教資

    格他盡量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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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以我了解

    安置入學的話

    因為經過鑒輔會

    所以入學就可以有IEP



    但是如果已經入學只有診斷書沒有手冊

    只能列為疑似案例

    經觀察一年才能為正式特殊生----規定是如此,但有些學校不用等這麼久

    如果有手冊的話

    可以在每學期的特定日期(我忘的確定日期)直接提報為特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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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慰英您好!

    很高興在4月25日帶兒子回診時遇見您,兒子第一次見您並等到

    有些不耐煩,所以沒多做介紹,兒子這學期進步好多但仍有許多未克

    服的困難,我現在不用陪進班,在校等待的時間仍多,除非他覺得安

    全我才可離校,早就想和你分享進步的成果,今天本來要去聽IEP但

    兒子昨夜發燒而作罷,期待下次的見面,謝意您為這些孩子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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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慰英您好?

    我也是一個as的母親,我有很多的問題,一時之間不知該如何說,今年三月十四日也發生孩

    子的事,學校也有開一個個案,但是却把整個事情擴大,有電話可以跟您詢問嗎?

    或是可以在那裡可以跟當面談.

    我的手機:0966057372

    陳燕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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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現在才說謝謝好像晚了

    不過聽了大家的意見已經向學校方面詢問了

    得到讓我放心的答案~入學後會先報學校的特教中心

    因為是教育大學的附設小學

    所以特教中心由教育大學的老師主持

    老師會先對孩子進行了解及評估

    再決定對孩子的介入方式,深度



    我對孩子最大的期望就是希望他用自己的方式自在的活

    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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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慰英姐!

    最近妳好嗎?

    雖然放下會長的擔子相信忙的事依舊不少吧!

    龜龜回來後感覺長大了不少!

    也和他討論再回學校的種種問題?!

    他似乎總跟我馬馬虎虎和嘻嘻笑笑的~嗯嗯

    學校方面我不知該不該提IEP會議的商討又該如何小心翼翼的讓學校和龜龜能~都接受

    不想像上學期~學校的老師们個個把龜龜看成~麻煩

    龜龜和丘醫師說:我想再試一學期 我很尊重他的決定

    我想轉學只是逃避並不會修正他不當的人際關係行為

    現今的教育 孩童只要被標籤化到哪應該都相差不到哪?!

    連妹妹在校都多多少少影響了一些!

    還有一些家長給校方及導師的壓力!

    因為我深刻明白每個孩子都是爸媽心中的寶貝!

    最後希望慰英姐能幫幫長諺好不容易建立的一些些自信心!

    該如何做?我已混亂不堪了!在家族及家庭中我沒有絲毫的守護他们的動力!!



    萬分拜託 慰英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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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馨君

    我也一直在整理自己的經驗

    希望能提供給孩子比較好的一個方向

    我會參與長諺的IEP

    妳先別急對學校

    不能強求

    孩子會受傷

    我要先和孩子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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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衛英您好:

    今天接獲您的電話,讓我倍增信心,更知道我將如何教育兒子.

    謝謝您!

    我的mail:et950512@yahoo.com

    h:2598-7701

    燕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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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提供我兒昨天開時我給每位任課老師及班上同學的資料參考

    ****曾經發生過的困擾

    一.個性固執難溝通,會堅持自己的想法與看法而不接受同學的意見,

    原因是腦前額葉有損傷。因此他無法對整個情境做全盤的了解,但是

    他本身並沒有察覺到,所以會堅持自己的看法,讓同學覺得他很自大

    又難溝通,因此嚴重影響他的人際關係與人緣,所以若有爭執時,請同

    學告訴老師由老師來評論對錯.以免引起衝突.

    二.語言的豐富性可, 但是常會用詞不當,語言表達的速度慢, 有時無

    法正確的判斷同學的意圖與想法,而且表達能力差,所以常會被冤枉,

    委屈時的反應--哭或攻擊別人,所以請不要嘲弄或挑釁他. (會思考

    但是無法將所想的用語言完整清楚的表達出來,也較難懂暗喻性的詞

    句).常造成同學的誤解,有時候會因此引起衝突.

    3.,動作笨拙大小肌肉協調能力差,平衡感較弱、害怕跌倒因此不喜

    歡體能活動(體育課的配合度很差),走路會習慣要扶東西,動作也比

    較笨拙、動作慢,所以交作業,做掃地工作,訂正考卷的速度也慢,常

    需要小老師催促或等待.

    4.注意力的切換有問題,但是注意力的維持沒有問題,也就是說當他

    專心於一件事時.若有人要他馬上很快做別的事時,他無法馬上配合.

    若是這個時候跟他說話,他也會變成好像有在聽,其實他是沒有聽進

    去的.因此同學會認為他很不合群很不聽話,而產生誤解(例如小老師

    要求交作業或訂正考試卷會認為他故意慢或不聽股長的要求).

    5.學習上,可記憶理解,但是組織,統整的能力較差,容易分心, ,因此

    會有斷章取義的問題發生,並且堅持自己的想法.若發生有看法不同

    時,請老師堅持,並且讓他自己查書或回家問家長,這樣可避免與他

    發生衝突.



    親愛的老師您好:因為**的特殊狀況,可能有時候會影響老師教

    學,造成老師的不便與困擾,我們深感抱歉。而勞煩老師的地方,

    在此我們致上無上的謝意。

    **家長: *** 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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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誰能告訴我,有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的研討,但是家長提出要轉介,學校都不答應,明明是跟研

    討會不一樣,偏偏學校資源班就是不願意幫我轉介出去,誰有好方法,又誰能清楚很多孩子

    的權利,誰能幫我去跟學校有效的溝通呢?

    請問過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的人員,人家都說不一樣,為何學校老師要騙我們家長呢?

    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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