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0日 星期四

一封信-替老師摟摟媽媽





請勿轉載-北部家長會

熊熊大朋友你好:

雖然老師想到你時,

心中的影像仍是你小學露出牙齒微笑的模樣,

但是看了譯碼戰DVD後,老師心裡很感動也很欣慰。



你的國中老師.同學都那麼 試圖想去了解你,

想要接觸到你內心最真誠善良的一面,

你真的要謝謝他們的耐性及包容。



當然,老師也看到你的努力,

你也盡力想用最好的方式來表達你的想法,

這過程也很辛苦對不對?

也會心酸對不對?

但你做到了,熊熊!你真棒!你真的長大了!


把你對國中的這段回憶藏在心中,

常想著大家拍拍你的肩膀為你打氣.和你聊天. 運動的情景,

你就會覺得自己是可以常常快樂的,

你會更有勇氣和毅力和好方法去和高中的同學相處得融洽的。

就如同老師現在想起你,

都是你快樂的開我玩笑的樣 子,

好像忘了你淚汪汪流鼻涕的模樣了。


老師現在在重慶,

昨天收到你寄的教師節祝福,好高興,

你真是個貼心的大孩子,

請你幫老師一件事-------替老師摟摟媽媽,

說"真佩服媽媽把熊熊得這麼棒. 這麼貼心"-----

一定要緊緊的摟媽媽哦!





成功高中的大男生

讀書快樂

運動快樂

聊天快樂

王育玲老師

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特殊教育歷史揭新頁 




特殊教育歷史揭新頁 

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通過(99年4月16日)

文/陶瑜

攸關特殊需求學生受教權的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

已於二○○九年十月經立院會議三讀通過。

此次修法主要目的,

是希望在系統化的章節架構下,

具體規範特殊教育的辦理方式,

以確保整體服務品質,內容變革幅度頗大。


現將其要點及特色綜合敘述如下:

擴大專業參與決策

修正案主張,

主管機關應遴聘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

學校行政人員、同級教師組織代表、

家長代表、相關專業人員、

相關機構團體代表成立特殊教育諮詢會,

共同參與特殊教育的諮詢、規畫及推行事宜,

以全面保障特殊需求學生的權益,並促進特殊教育發展。



其次,無論鑑定、教育、評量、輔導及安置,

各級學校應透過專業團隊合作方式,

評估並確認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學生具有學習上的特殊需求,

且須特教及相關服務措施協助後,再納入特教法適用對象;

對於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的資賦優異學生,

尤應加強鑑定與輔導,並視實際需求調整評量工具及程序。

學校在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時,

得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

職業重建等專業人員,依照評估結果提供服務。



提供學生中心適性教育條文中並規定,

特殊教育的實施,
應從學前向上延伸至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

相關服務措施的提供、設施的設置,

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的精神。

因此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

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

各直轄市、縣(市)應至少設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分校或班),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特殊教育班的設立,則力求普及。

至於特殊教育學生的入學年齡、修業年限、教育階段、

年級安排、教育場所、課程、教材、

教法及評量方式皆應保持彈性,

學校得根據特殊教育學生的身心特性、優勢能力、

學習特質、特殊教育需求及生涯規畫,

擬具特殊教育方案向主管機關申請,結合相關資源,

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服務,

並聘任具特殊專才者協助教學,以充分發揮學生的潛能。



建立有效行政支持網絡

為了提供特教需求學生持續性支持,

修正案將經費從寬編列,

中央特教預算提高至百分之四點五,

地方政府則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預算的百分之五。

各級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家庭經濟條件減免其就學費用,

並獎勵補助辦理各階段特殊教育的民間單位、

多元資優教育方案的績優學校,

與品學兼優或有特殊表現的特教學生。



組織架構方面,

更要求政府成立專責單位,

鼓勵大學院校設置特教中心,

進用具專業知能的承辦人員,並重視其培訓及在職進修。



家庭及相關服務支持方面,

國中小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至少應有一人代表參與學校家長會及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學校則應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必要的輔助器材

(包含學習、評量與考試的適當服務措施),

並減少其所就讀普通班的學生人數,

同時提供親職教育、轉介、轉銜輔導等支援協助。

落實績效考核督導制度

修正案尚規定,

各級主管機關應每年定期舉辦特殊教育學生狀況調查,

通報教育安置需求人口,出版統計年報,

並依據實際現況,妥善分配相關資源與規畫各項特殊教育措施,

使各項經費及資源運用能切合學生需求,不致虛擲或無限膨脹。



針對直轄市及縣(市)與高級中等以下

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特殊教育的成效,

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評鑑一次,


並公布評鑑項目及結果,

成績優良者給予獎勵,未達到標準者則加以追蹤輔導。



另一方面,學校每年仍須重新評估特殊教育需求學生安置的適當性,

若特殊教育需求學生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認為學生在鑑定、安置或輔導的過程中權益受損,

都可向主管機關或學校提出申訴,

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相關人員解決或改善。

本次修法雖延續身障優先,兼顧資優的基本方針,

卻更著重服務輸送的主動與周全性,

也試圖透過跨領域資源整合來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



身為第一線教育人員,殷切期盼未來相關子法修訂時,

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能充分獲得授權,

讓資訊流通更為公開迅速,資源取得途徑更加多元便利。.

資料來源 http://www.mdnkids.com/specialeducation/    

認識學前巡迴輔導服務




文/胡雪玲(96年1月14日)

巡迴輔導制度原先是視障混合教育服務形態之一,

歷經多次變革,到目前已成為學前特殊教育安置方式之一。



以服務學齡前身心障礙學生為主的學前巡迴輔導服務,

由具有幼稚園教師資格及學前特殊教育教師資格的

學前巡迴輔導老師來執行任務,

服務的對象包含特殊幼兒、特殊幼兒的融合教育班級老師,

以及特殊幼兒的家長,

而服務的方式分為直接服務及間接服務,

服務的場所則是依照特殊幼兒安置的地點進行,

巡迴於特殊幼兒的家中或是就讀的園所。

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

所謂的直接服務

也就是學前巡迴輔導教師

對特殊幼兒進行直接的特殊教育教學服務;

間接服務

則是提供融合教育班級教師、

特殊幼兒家長或是相關人員諮詢的服務;

服務內容可分為「行政協助」、「直接教學服務」、

「間接諮詢服務」、「親職教育」四部分,分別如下。

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

一、行政協助

1.協助辦理幼兒從

相關機構入幼稚園的專介工作及從幼稚園入小學的轉銜工作。


2.進行幼兒初步評估(教育性評估),

針對幼兒特殊需求尋求各類專業團隊人員進行相關評估及服務。


3.建立幼兒資料。

4.參與幼兒之各項特殊教育相關會議,

其他具個案管理或輔導服務性質的工作。


5.提供幼兒教育評估資料。

二、直接教學服務

1.定期或不定期到園輔導,

依幼兒的特殊需要規畫巡迴輔導時數及次數。


2.協助學前教師設計及執行幼兒IEP(個別化教育方案)。

3.針對幼兒障礙情形提供直接特教教學服務,

包括個別學習、分組學習、團體學習、入班協助等形態。


4.入班觀察幼兒教學活動情形。

5.提供學前教師教學輔導策略,

視需要與教師進行協同教學或示範教學。


6.輔導幼兒具良好之生活自理能力及適應能力,奠定就學的準備。

7.協助教師特殊幼兒相關問題評估及解決。

8.協助學前教師班級經營。

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Photobucket

三、間接諮詢服務

1.提供學前教師、學校特教相關行政人員、家長特殊教育諮詢服務。

2.提供學前教師、學校特教相關行政人員、家長特殊教育相關資訊。

3.供學校特教相關行政人員特殊教育行政諮詢。

4.提供相關人員有關幼兒就醫、就養及其他社會資源等諮詢。

5.提供學前教師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之諮詢。

四、親職教育

1.提供幼兒家長親職教育。

2.提供家長各項社會或醫療資源諮詢,

並協助家長申請各項津貼、補助。




學前巡迴輔導服務提供

特殊幼兒及其家長和學前融合教育班級教師

相關的特殊教育教學支援服務與協助,

結合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的方式,

讓特殊幼兒能在融合教育環境中,

也能接受適合其需求的特殊教育,以落實融合教育的理念。


特殊教育http://www.mdnkids.com/special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