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6日 星期五
融合教育 亟待努力
陳振源
融合教育指的是
讓身心障礙學生和普通班學生在同一間教室,一起學習。
它的方式是建構一個正常化的教育環境,
讓特殊生適時的在普通班與所有學生一起接受一般性的教育;
而非集中在特教班,只與特殊生接觸,
進行全時性的隔離式教育,
所以必須先融合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
才能實施。
融合教育的基本信念,
是所有學生都有權利在他們所居住的地區,
接受免費的公共教育。
所以身心障礙學生接受融合教育,
是一種公平與正義的表徵。
但融合教育不只提供硬體設施,
或把特殊生放置在一個沒有特殊教育氛圍的環境裡。
學校特教人員、普通班教師,以及孩子的父母親或監護人,
必須通力合作,一起商訂特殊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融合教育要能成功,
攸關特殊生的師長們,在觀念、作法與心理上,
都得先達成共識。
基本上,融合教育是採取一元的教育系統實施,
可由特教教師評估特教生的特質、能融合的科目,
然後提出需求,以及可支援的人力或物力,
再由普通班老師依據其班級經營與教學計畫,納入教學活動中。
或反過來由特教教師主導教學,
把普通班老師預留下來的科目時段,
納入個別化教學計畫來進行。
至於學校文化則要營造出,
接受融合教育不是額外的負擔,更不是變相的懲罰,
而是一種教育理想的實踐,與教育專業的表現。
所以在教育行政措施方面,
能採行融合教育的普通班老師,
應給予更多的肯定、支持與專業地位,
甚且有更具體的獎勵措施。
另外,有特殊生融合的普通班,
教育對象是全體學生。
除了要讓特殊生獲得與一般生互動的機會之外,
更要讓一般生藉此體會如何與特殊生相處,
以發揮人性的光明面,
亦即融合教育要讓普通生與特殊生都蒙受教育的利益。
不可諱言,特殊生有很多特質阻礙其融入普通班級,
特別是嚴重情緒障礙、自閉,或過動/注意力缺陷等類別。
因此,特教人員必須充分提供人力資源,
作為普通班教師的助理教師或臨時助理,
以協助順利完成教學。
而施行融合教育的普通班教師,
亦要能多參加相關的特教知能研習。
在融合班級的安排上,
行政單位應先過濾已有特殊生的班級,
並考量教師特質與教學背景,
兼顧特殊生的適性發展與教師工作分配的公平與合理,
才能讓融合教育走在較平穩的道路上。
總之,融合教育是世界趨勢,
因為它植基於維護每個學生應有的受教權,
我們應努力推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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