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6日 星期五

融合教育 亟待努力



陳振源



融合教育指的是

讓身心障礙學生和普通班學生在同一間教室,一起學習。

它的方式是建構一個正常化的教育環境,

讓特殊生適時的在普通班與所有學生一起接受一般性的教育;

而非集中在特教班,只與特殊生接觸,

進行全時性的隔離式教育,

所以必須先融合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

才能實施。



融合教育的基本信念,

是所有學生都有權利在他們所居住的地區,

接受免費的公共教育。

所以身心障礙學生接受融合教育,

是一種公平與正義的表徵。

但融合教育不只提供硬體設施,

或把特殊生放置在一個沒有特殊教育氛圍的環境裡。

學校特教人員、普通班教師,以及孩子的父母親或監護人,

必須通力合作,一起商訂特殊生的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融合教育要能成功,

攸關特殊生的師長們,在觀念、作法與心理上,

都得先達成共識。



基本上,融合教育是採取一元的教育系統實施,

可由特教教師評估特教生的特質、能融合的科目,

然後提出需求,以及可支援的人力或物力,

再由普通班老師依據其班級經營與教學計畫,納入教學活動中。

或反過來由特教教師主導教學,

把普通班老師預留下來的科目時段,

納入個別化教學計畫來進行。



至於學校文化則要營造出,

接受融合教育不是額外的負擔,更不是變相的懲罰,

而是一種教育理想的實踐,與教育專業的表現。

所以在教育行政措施方面,

能採行融合教育的普通班老師,

應給予更多的肯定、支持與專業地位,

甚且有更具體的獎勵措施。



另外,有特殊生融合的普通班,

教育對象是全體學生。

除了要讓特殊生獲得與一般生互動的機會之外,

更要讓一般生藉此體會如何與特殊生相處,

以發揮人性的光明面,

亦即融合教育要讓普通生與特殊生都蒙受教育的利益。



不可諱言,特殊生有很多特質阻礙其融入普通班級,

特別是嚴重情緒障礙、自閉,或過動/注意力缺陷等類別。

因此,特教人員必須充分提供人力資源,

作為普通班教師的助理教師或臨時助理,

以協助順利完成教學。

而施行融合教育的普通班教師,

亦要能多參加相關的特教知能研習。



在融合班級的安排上,

行政單位應先過濾已有特殊生的班級,

並考量教師特質與教學背景,

兼顧特殊生的適性發展與教師工作分配的公平與合理,

才能讓融合教育走在較平穩的道路上。



總之,融合教育是世界趨勢,

因為它植基於維護每個學生應有的受教權,

我們應努力推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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