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問題 解釋問題
文/陳慧珍臺北市溪山國小
日昨才下班回家,小犬興沖沖的打開冰箱,
切一盤「彰化○○珍餅行的特製吐司」,
沒想到,上面竟然有綠色斑點。
基於消費者有責任回饋給商家的立場,我打電話去,
只提到:特製吐司有綠色斑點,其他都還沒說的時候。
接電話的小姐以焦急的口氣解釋:
「我們的商品沒問題的,運送之前也會檢查,
一定是你們沒有……,所以才會……」,
因為完全不給我說明的狀況之下,
我主觀認知她在「解釋問題」~目的是告訴我:
「錯不在我們,產品會生綠色斑點,
是你消費者個人處理不當造成的。」
後續的短暫對話,不再贅述。
當然我也思索:
週遭是否也有類似的情形~
「解釋問題」多於「解決問題」,
導致有許多解不開的結。
因為要「解釋問題」,
習慣性要舉出他方的不是,和己方的是,
以為映證「問題不在己」。
例一:老師面對孩子之間的爭吵,
師長在忙碌之餘的處理,很多是隨口問:
「為什麼吵架?」因為老師要找理由,
所以孩子之一回答:「因為他罵我。」
另一方則回以:「是他先罵我的。」
導致雙方再針對「誰罵誰」繼續吵。
可不可換成解決吵架的困擾:
「吵架都吵了,現在我們看看怎麼處理,
以避免繼續吵架或將來變成敵人?」
例二:體罰事件被揭露,第一時間內,
該承擔責任的重要關係人能夠以「解決問題」的立場:
「對不起,經調查體罰是事實,學校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後續也會再針對輔導管教加強專業成長……。」
不需以「解釋問題」之說詞,
「這位老師非常認真,
只是因為孩子言詞不遜……,所以……」
以致於互往過程,衍生其他情緒字眼,
將有助於校園和諧。
全文請點http://enews.tp.edu.tw/paper_show.aspx?EDM=EPS20100927075032MR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