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診斷而言,
兒童發展其實沒有共通的定義。
如果用發展商數(DQ)來量化兒童發展遲緩的程度,
必須依據兒童目前的疾病情形、生理年齡、
過去的治療反應及出現發展遲緩的特殊領域作區分點,
若嬰幼兒在兩項發展檢核測驗確認發展商數?
80,必須慎重做全面整合性發展評估;
而若任何單一領域發展商數?
70,則須作該領域的全套發展衡鑑。
由於發展攸關孩子將來的生活適應,
不像一般疾患吃了藥就好,
父母宜善用發展遲緩的警訊來瞭解相關因素,
以適當介入,幫助孩子早日回歸社會。
什麼是早期療育?
早期療育是透過包括
醫療復健、特殊教育、社會福利、
家庭支持等不同專業之整合介入,
解決發展遲緩兒童各方面之發展落後或異常問題,
並開發孩子的潛能,以減低其未來形成障礙之可能,
或減輕其未來形成障礙之程度的一種人性化、
主動而整體性的服務。
如何取得早期療育的資源?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
目前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的社會局、衛生局、教育局
都有自行或結合民間團體,
辦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通報系統,
並可提供當地早期療育評估機構、
特殊教育及醫療資源等服務資訊。
目前也有許多民間團體投入早期療育服務的工作,
有些可以提供家長情緒支持及療育相關資訊,
有些則直接負責療育業務。
但是,要進行地區的資源整合並非易事。
家長若有需要,
可與為孩子進行發展評估的
兒童青少年精神科(心智科)醫師討論,
找出當地最合適的資源取得方式。
陳質采醫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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