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7日 星期五

建立專業服務團隊協助特殊生轉銜/安置與輔導




建立專業服務團隊 協助特殊生幼小轉銜(99年5月7日)

學齡前至小學階段的轉銜,

是身心障礙幼兒及其家庭最早面臨的轉銜課題。

學前階段與國小階段,

在課程的教育目標與內容、學 習情境、老師教學方法、

班級常規規定、上課時間、教師與學生人數、需要完成的作業難度、

評量方式、父母與老師對學生的期待等質與量的方面,

都有極大不同, 一般即將進入國小的小小新鮮人都需要一段調整適應時間,

更何況身心障礙兒童本身的能力限制,在適應新環境上,更需要充分準備。



本文根據研究文獻綜合整理出影響身心障礙學生幼小轉銜成功的四大因素:

學生能力準備

根據研究指出,體力、生活能力與學習能力三方面的準備,

是幼兒從幼稚園過渡到國小教育階段必須具備的發展條件,

包括口語表達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同儕互動合作的能力、

遵守團體規則、是否能安靜聽講、基本認知能力、握筆能力、

熟悉注音符號的能力等。

幼稚園老師可以事先評估孩子上述能力表現,

並依據評量結果設計個別化介入計畫。



家長參與

根據研究顯示,父母如果在孩子轉銜過程中,

在決策上能和其他專業團隊成員有相等參與權,

對於轉銜過程的安置有較正向的態度。

因此,老師應積極邀請家長參與,

並共同討論家長的期望與訂定學生的介入計畫。



建立專業團隊

轉銜過程,需要幼稚園階段與國小階段間團隊的合作。

幼稚園階段老師,可以事先安排會議和家長討論轉銜所需的程序、

參觀轉 銜環境、依孩子將就讀學校評估可能面臨的挑戰、

設計個別化方案幫助孩子獲得需要的技巧;

國小階段老師,可以提供孩子參觀機會、

與幼稚園老師討論孩子是否具備進入一年級所需的技能、

提供家長適應新環境的小冊子、

教師間彼此分享學生的教學目標與經驗等。



生態評估

從幼稚園階段轉銜至國小階段的過程中,

孩子所處的生態中親子關係、師生關係、同儕關係,

以及社區的制度、文化、價值等都 直接或間接影響個體的行為,

因此必須以尊重與包容多元文化的態度,

考量身心障礙學生所處的生態外在環境(家庭、社區),

才能為其提供適性的服務。



期望經由家長、學前階段教師、國小階段教師、

相關專業人員等針對不同轉銜服務要素,

完成轉銜服務計畫與提供具體教學介入 服務,

幫助身心障礙兒童在邁入下一個新環境中,有積極正向的適應生活能力。



12年就學安置與轉銜輔導(99年5月7日)

教育部近年來積極推動「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實施計畫」,

期待透過十二年完整適性教育,充分發展特殊生的潛能,

增進生活、學習、社會及職業等方面適應能力。

在特殊生進行十二年就學安置前,各校應舉辦轉銜會議,

邀集教師、行政人員和專業團隊、家長和學生,

針對學生的能力和意願進行討論,並說明升學轉銜的輔導策略。



進行分發作業時,

應參考學生學測成績或職能評估結果、學生與家長的意願,

以及居家遠近等因素。
 


在國中階段,取得特教資格的學生,入學可分為兩種管道:

一、參加基本學力測驗

透過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或保障百分之二名額,

申請入學、推甄入學和登記分發。


二、透過十二年就學安置

目前分為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

學習障礙、自閉症、情緒行為障礙 八大類,

並根據學生能力和報名意願,有以下的安置作業:

1智障、視障、聽障及肢障類升學特殊學校。

2智能障礙類升學高中職特教班(需參加能力評估)。

3視障類升學公私立高中職學校(視障甄試)。

4學障、自閉症、腦性麻痺類升學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參加基測)。

5情緒行為障礙升學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參加基測)。

原國中學校應將學生資料轉至新學校,

並由即將轉入的學校召開轉銜會議,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適應校園生活。



彰化師大周台傑教 授針對十二年就學安置提出協助身心障礙的原則,

筆者參考其內容,提供相關具體作法:

建立支持環境:

1融合情境:將學生身心特性提供授課教師,

善用社區支援系統(如縣市資源中心、志工組織),

並透過特教宣導(出版刊物或 身障體驗營),

增進師生和特殊生間的互動。

2無障礙空間:在教室、宿舍、餐廳和主要建築物內,

應考量學生在校的學習和活動需求,

採用全方位設計來建設坡道、電梯或 擴大空間,

並且消除心理與適應上的障礙。

提供適性教學與輔導:

針對學生優劣勢能力,

採用個別化教育計畫(IEP)進行學科補救、

功能性教學或個別團體輔導等課 程;

此外,也能透過學習夥伴、志工制度

(如小天使、義工媽媽)促進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

實施彈性評量:

針對學生特殊需求,變更評量方法、場地和時間,

並且採用多元化評量(如檔案評量、實作測驗)。

應用生活與學習輔具:根據學生需求,結合專業團隊支援

(如職能治療師、教師助理員),提供代抄筆記或錄音等服務,

並且 為學生申請輔具(如助聽器、點字機)

及社會福利(如交通車、學雜費減免)。

提供全面服務:

結合校內師資、親師合作和社會資源,提供學生相關支持。

1心理輔導:例如自我接納、人際關係或生涯抉擇。

2轉銜服務:例如性向能力測驗、提供升學與就業資訊、

召開協調會議和個別化轉銜計畫的實施。

落實行政運作,強化師資進修:

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應有效運作,

針對校內特教工作和學生輔導提供服務,協調各處室的行政運作,

舉辦特教研習和成長團體,提升師資品質。

當學生進入高中職教育後,學校應針對學生個別化需求進行轉銜輔導,

結合家長支持和資源網絡,

提升學生個人生活能力、社區 生活適應和職業生活等技能,

促進未來升學、就業或社區生活之轉銜。.


特殊教育

8 則留言:

  1. 申請參加鑑定安置,

    就是進入這一個服務體系的第一步。

    透過專業團隊的聯合鑑定過程,

    了解孩子的身心發展狀況,

    進而為孩子提供特殊教育的安置建議,

    讓孩子在家長的同意下,

    選擇一個安心的學習環境。



    目前最常見的安置方式是,

    讓孩子在原學區學校的普通班就讀,同時接受特殊教育服務。

    障礙情形較嚴重的孩子,則安置在特殊班或特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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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從鑑定安置作業到身障者人權落實

    袁宗芝

    當我們在為身心障礙者的人權辯護時,

    常常只想到和一般人要同等,

    但給他什麼樣的平等和權益,

    其實要回到身心障礙者的最大利益考量,

    首要就是利於他的身心和潛能發展,

    而不是表面的平等,否則反而戕害其身心。



    一般特殊生家長初聞「鑑定安置」名稱,

    大多不了解到底能為他們做什麼。

    不過,從八十七年實施至今,每年報名人數都有大幅成長,

    顯見各方宣導和通報是有成效的,

    減低了許多家長對「標籤化」的疑慮,願意讓孩子以特定障別名稱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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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承上>

    「鑑定安置」初衷是本著「適性安置」原則,

    希望把適合在普通班上課的學生,安置在普通班上課,

    並獲得特殊教育的資源班方案服務;

    安置在啟智班的學生,則幾乎全天都在啟智班上課。



    學生能從什麼樣的教學中獲益,

    是「鑑定安置」考慮的最重要關鍵,

    不過每當安置建議與家長期待不同時,

    往往會對老師和家長造成許多困擾。



    以自閉症為例,鑑定老師經過辛苦溝通後,

    仍有家長堅持

    「自閉症就是要在一般社會環境,才能學習人際互動」,

    到最後鑑定安置常不能達到真正目標──

    將學生安置在適合的教育環境。



    雖然倡導完全融合教育,讓所有特殊學生都回歸到普通班,

    是一種教育理想,但涉及的資源和各相關人員的理解和知能,

    各有不同,真要探討須深入每個個案狀況,才能提出具體建議。

    自閉症學生是否該在一般社會環境,才有益於其社會性發展,

    是一般家長極大迷思,學生安置在普通班,

    需要更多的教育關注在教導學生的社會性,

    而這卻是一直被大家所忽視的教育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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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承上>

    個人數年前曾參與自閉症學生升高中職鑑定前的討論會議數次,

    從審閱書面文件中看到學校導師、巡迴輔導教師的建議,

    以及多位資深特教老師的意見,反映許多自閉症國中學生,

    上課時常成為教室裡的「客人」,甚至四處遊走。



    因為國中課業極重,教師多無力管轄,

    只求學生平安無事,不要造成事端。



    家長卻多重視課業和安置形態,又不願意確實了解實際狀況,

    反而責怪學校、老師不接納,不宣導,不給孩子機會。



    老師看到的常只是上課狀況,

    這些弱勢學生下課時很容易成為同儕嘲笑、逗弄、惡作劇對象,

    有些高功能自閉症學生會因某些固著行為,

    或反應慢、功課不好等問題,被排擠和嘲諷,

    對身心發展有極負面影響。



    當我們的社會還無法以同理心給予身心障礙者應有的對待和尊重,

    再多宣導和資源都無法遏阻校園裡同儕對特殊生不友善的態度,

    尤其國中時期,學生在背負強大課業和同儕壓力時,

    同理心更是薄弱。



    因此,鑑定安置作業中,

    家長一定要了解子女之前在校狀況,不要強求,

    接手學校也須積極讓家長了解校內資源,

    讓家長願意依孩子能力和狀況選擇適合學校。



    若家長執著對子女的期待及選擇,

    未顧及子女學習、情緒和社會適應力的落差,

    最後被犧牲的仍是子女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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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承上>

    以臺北市為例,目前各階段入學的鑑定安置工作,

    由各區特教資源中心書面審核後,

    志願和建議無異議者多不再進行晤談或施測,

    就直接安置及資料轉介。



    如此鑑定安置功能,主要在書面資料的檢核,

    尤其在學前組、國小組,家長的意識形態和強勢主導的狀況,

    不可勝數,不但會造成學校和教師的困擾,

    干擾其他孩子的學習,更可能犧牲特教生學習的時間。



    然而,鑑定安置結果因法規保障,

    最後大都以家長意願作為依歸,

    使得鑑定安置作業的主要功能很難彰顯,

    無法在回歸專業下實施作業。



    其實家長無非是想保護子女,

    希望子女在學習階段能得到最好的受教權益,

    將來能獨立生活,就業立自,

    家長期盼與特殊教育的理念是完全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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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承上>

    多年來,鑑定安置作業實施的過程,

    確實看到因公權力、學界、教育界與家長溝通平臺的設置,

    促進了許多原本沒有什麼特教意願和經驗的學校,

    開始接納特殊學生,學習認識特殊生和儲備教育輔導的知能,

    也引發學校逐漸開始重視特教,

    對某些原可能被犧牲權益的學生提供了實質的幫助。



    因此,

    我相信家長、學校雙方直接的溝通、互動和了解,

    應是更有建樹和意義的,



    所謂的「個別化教育」已不是鑑定安置作業的形態可以滿足,



    回歸人權,

    就從倡議家長和學校的直接溝通平臺開始,

    讓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責任和效能,

    都負起應有的承擔,因為沒有雙方合作,

    身心障礙學生的人權才是最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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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今年也參加了安置

    在會場上我一直有一個想法

    如果能儘快實施12年國教

    就不會有這一些爭議

    但特教科對這一點並不樂觀

    我個人從現實面來考量,也不希望如此

    真的實施12年國教

    只會害死許多並不喜歡唸書,但卻有他專長的孩子



    就安置委員的立場來考慮

    如果能讓每個孩子都滿其願是最好的

    根本不需要去得罪家、讓孩子傷心

    只是,現實問題是,學校容額有限、人力不足

    如果某一類組中有十個學生都希望唸公立高中

    假設將這些學生分散到三所公立高中

    不同類組之間也都不設限的話

    安置結束之後一定會有一個問題

    這三所公立高中一定會招收不只三名特殊生而已

    而是三名的好幾倍

    就說是三倍好了(學障、情障、自閉症)

    於是一所高中同一年就有九名特教學生

    以現有的高中特教人力

    可能最多只有一名特教組長,一名特教老師

    兩名特教老師要面對9名學情障、自閉類組學生

    再加上其他肢障、病弱、聽障等類別特殊生

    再加上資優班學生

    就算這兩名特教老師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好了

    您放心讓您的孩子待在這種學校嗎?



    公立高中的學生素質都比較高

    競爭性都比較強

    即便老師們或同學們都很包容

    可是功課一直跟不上

    成績一直落後

    您家小孩在這種環境可以自處嗎?

    自信心還能繼續維持嗎?

    家長們真的要好好思量啊!

    陳政雄 於 June 16, 2010 08:08 A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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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目前台北市的特教問題

    不在於特教老師人力不足

    因為永遠不可能夠用

    也沒有那麼多編制

    重要的其實是在一般老師對特教的認知不足



    其中尤以班級導師更為嚴重也更關鍵

    因為導師一個人對特殊生的好惡

    會影響其他學生的態度

    而特殊生在班級受到排擠

    也通常只有導師能處理

    特教老師常常是愛莫能助

    也遇過班導阻止特教老師介入的例子



    我覺得如何糾正改善這一種現象

    對特殊生才能有實質的利益

    家長們應該要將心力集中放在制度上的建立

    而不是各自牟利只爭取自己的孩子的福利

    要設法讓特教主管單位訂出一套督察制度

    可以主動的注意到有特殊學生班級的老師們

    是否有照顧到學生的權益

    這樣才能減少特殊學生所受到的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對待

    陳政雄 於 June 16, 2010 09:25 AM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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