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間的糾紛通常發生在一起玩耍、遊戲的過程中,
從心理學角度來說,是孩子交往過程中的正常現象。
孩子間的衝突、糾紛有利於培養兒童的自我意識,
有利於培養孩子學習與人交往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
還可以鍛煉兒童的堅強意志。
因此,父母對於孩子間的糾紛採取何種態度是十分重要的。
一般來說,兩個孩子發生爭吵、糾紛,必然有一方吃虧。
孩子吃了虧,有的家長是“惹 不起,躲得起”,
把自己的孩子帶回家“閉門一統,劃地爲牢”,
限制孩子與同伴交往。
這樣做的結果會使孩子變得不合群,缺乏人際交往的能力,
形成內向、怯 懦、孤僻性格。
家長中更有“代兒罵、代兒打”的,
自己孩子吃了虧,怒火中燒,“禦駕親征”,
拉著孩子去“算賬”,
這樣同樣會使孩子變得不合群,
養成依賴父 母、不敢獨立處事的心理,
且有失風度,造成鄰里關係緊張。
可見,上述兩種做法都是錯誤的。
孩子間發生糾紛,自己不會解決,家長該怎麽辦呢?
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鎮定自己的情緒,弄清楚事情的經過。
孩 子發生糾紛後,家長首先要冷靜,鎮定自己的情緒,
不能皂白不分地說:
“誰欺負你了,找他算賬去”等等,
使孩子造成“爸爸媽媽向著我”的感覺。
應心平氣和地 告訴孩子:
“爸爸媽媽只有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才能發表意見。
”引導孩子如實地將事實經過講清楚。
在孩子講述的過程中,家長不能給予諸如
“是誰先動手打 的”、“你沒有動手,對嗎?”等
錯誤的誘導、暗示,而鼓勵孩子講真話,做個誠實的孩子。
2、與孩子共同分析情況。
爸爸媽媽應和孩子一起分析事情發生的根源,
即爲什麽會發生這樣的事,
是別的孩子無意識的行爲,還是自己孩子不對;
是自己的孩子還是別的孩子確實以強淩弱,以 大欺小。
在找到事情根源後,家長不要急於發表意見,
而應讓孩子想一想該怎麽辦,
這樣既可以培養孩子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
又可以瞭解孩子的真實態度,便於針對性地進行教育。
3、指導孩子自己處理、解決糾紛,孩子間發生糾紛,
爸爸媽媽應指導他們明辨是非、處理、解決。
對於別的孩子無意造成的過失,
應教育孩子持原諒對方的態度;
孩子自己錯了,則應啓發、引導孩子向對方道歉。
倘若責任完全在對方,
則鼓勵孩子鼓起勇氣,去和對方講理,
從而培養孩子互相謙讓、禮貌待人等良好品質。
4、和對方父母交心。
孩子間發生了糾紛,
家長最好能抽出時間誠懇地和對方父母交交心,
彼此諒解,和和睦睦,易使孩子受到感染,
化干戈爲玉帛,在以後的日子裏友好相處。
5、不要約束孩子的交往。
爸爸媽媽不要因爲孩子間常發生爭吵糾紛而限制他與同伴交往,
應創造條件,鼓勵孩子與人交往,
讓孩子在交往、衝突、糾紛中獲得經驗,
促進其社會性的發展。
來源:http://tw.myblog.yahoo.com/jw!tE ... s-/article?mid=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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