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I在特殊教育的應用
文/梁明華
美國《IDEA》修正法案(二oo四)中
對於學習障礙的鑑定有重大改變,
以往採「智力與成就間」顯著的差距作為學障鑑定的依據,
修正後提出可採取「回應性 介入反應」
(response to intervention,簡稱RTI),
作為替代的學習障礙鑑定方式,
強調以科學驗證有效介入教學,
防止只因智力與成就間的差距,即判定學生為學習障礙者。
臺灣目前學習障礙的鑑定並沒有一定的標準程序,
按照各縣市鑑輔會不同的辦法規定而辦理,
容易出現因地而異的情況產生。
RTI的主要推動精神,
在於發現學生為學習障礙前,
為學生先進行補救教學課程,避免因教學方式不當,
或是課程內容而影響學生的學習,
也藉此降低學習障礙學生的人數。
但是,以目前學校資源班的服務學生狀況來看,
除了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外,
也包括有特教鑑輔會證明的學障學生,
如果要再加入低成就學生,
可能會影響資源班 正式學生的特殊教育服務品質,陷入兩難情境。
轉介前介入RTI的實施,
並非只靠資源班教師執行,
還要普通班教師、學校行政、家庭的支 持才能有效推動。
其主要強調「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只是目前受限於經費及人力因素,
資源班教師很難再抽出時間輔導低成就學生,
此時就非常需要普通班老師協助,
再加上其他配套措施(如攜手計畫)等,
才能幫助低成就學生解決學習問題。
在實行低成就學生的補救教學時,
可透過有別於以往的教學方案,
針對學生的不同學習問題進行教學,
例如有寫字障礙的小朋友,
可以先了解其寫字困擾的原因,
是否因為手部肌肉動作控制力尚未發展完全;
或因小朋友不喜歡機械式的抄寫而影響學習。
因此,在低成就學生的補救教學中,
藉由不同教學方式或不同教學者的刺激,
藉由不同教學方式或不同教學者的刺激,
"在欲提報學生為學習障礙者前,儘可能幫助他解決學習困擾"
才是RTI努力的方向。
在班級教學中,學生的程度有其差異性存在,
但課程與教學有進度及考試的壓力,
很難等到每個學生都學會了才進行到下一單元。
如此一來,卻造成程度無法跟上大家的學生變成低成就學習者,
到最後只好被鑑定成為學習障礙者。
為了降低學障者的比例及增進特殊教育資源的妥善運用,
如何將低成就學生在轉介為學障學生前,
有效進行補救教學及多元學習,
以增進學習成效,實在值得再三思考及探討。
資料來源: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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