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念怡 出處:親子天下Web Only
《如何和孩子協商》
的作者史考特‧布朗指出,
「親子協商」的過程,
是孩子難得的學習機會。
孩子可從中學會如何用正向的態度,
面對人際衝突。
以下綜合專家們的意見,
教父母建立「堅定但不失彈性」的教養原則:
1.反映現實,不威嚇:
「除非我可以帶兔兔去學校,不然我就不上學!」
即使你命令孩子不能帶玩偶去上學,
她還是不會輕易放棄。
不妨換個做法,試試「反映現實」的說服法——
「如果把兔兔帶去學校,接下來會怎樣?
被老師沒收,或被同學搶去,甚至還會弄髒喔」。
父母運用理智的提醒,孩子反而比較願意放棄執著。
2.善用「是啊,但是」語法:
「媽媽,你不是說牛奶很有營養,
那我現在可不可以吃牛奶冰淇淋?」
與其大聲怒斥「現在還沒吃飯,吃什麼冰淇淋!」,
不如說 「是啊,你說的沒錯,
牛奶冰淇淋含有鈣質,可以讓骨頭變強壯,
但這並不代表你就可以在飯前空腹吃冰淇淋」。
即使最後的答案是「不行」,
也要先讓孩子清楚你 確實把他說的話聽進去了。
3.偶爾順著孩子的意願:
只要是無關安全考量、或不違反基本家規,
在面對無傷大雅的小事,
譬如「飯後甜點要吃布丁或蛋糕」的選項時,
偶爾讓孩子做主。
藉由應對生活中的細瑣事務,
可鼓勵孩子養成解決問題的能力。
4.父母握有最後的主導權:
和孩子的協商未必都能取得共識,
最後的決定權還是落在父母的手中。
重要的是,
父母要讓孩子知道「他的需求被聽見了」,
而且在尋找方案的過程中,願意為他設想。
即使孩子不喜歡最後的結果,
還是能理解並尊重父母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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